2018年10月9日,市政协召开提案考核工作座谈会,市政协副主席陈好理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市目标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做好2018年度安顺市政协提案考评工作,按照《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市办发[2017]18号)精神(后面简称《暂行办法》),市政协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提案工作考核相关筹备工作。会上,一是传达学习了《暂行办法》;二是研究了考核方案;三是听取就提案考核工作纳入全市年终目标考核的意见;四是就提案考核形式、内容、方法进行了明确和统一。与会人员就贯彻落实好安市办发[2017]18号文件精神作好充分发言,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陈好理指出,政协提案是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抓手,是政协建言献策的重要途径。做好提案考核工作,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中办发[2017]13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中共安顺市委关于协商民主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体现,也是促进政协提案提质增效的重要措施。
陈好理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安市办发[2017]18号文件精神进行考核评价;二是要认真做好考核人员的选配和考前培训;三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考核促进提案承办单位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同时倒逼委员提案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