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机关设6个专门委员会、3个处级办事机构、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即:
1.办公室,下设4个科室,分别是秘书科、行政科、信息综合科、组织人事科;
2.提案法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3.经济科技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4.宣教文卫体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5.民族宗教社会联谊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6.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7.委员联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8.市智力支边办公室;
9.研究室;
10.市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