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强大的真理力量和磅礴的实践伟力。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参与者、积极推动者和坚定维护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论灯塔和行动指导,持之以恒抓学习、坚持不懈抓贯彻,切实凝聚起踔厉奋发的精神力量,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奋力走好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赶考路。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深刻总结了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居于“十个坚持”历史经验的首位。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建院之本、强院之基、司法之魂,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根本问题上树立高度自信、保持坚强定力。
第一,筑牢政治忠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忠诚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优秀品格。”筑牢政治忠诚是党中央对人民法院的一贯要求。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不断筑牢永葆忠诚绝对可靠政治本色的思想基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第二,夯实信仰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唯有全社会树牢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才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披荆斩棘、阔步前行。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严格公正司法,让公平正义旗帜在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高高飘扬。
第三,赓续红色血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色血脉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本色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力量源泉。”红色基因贯穿于人民司法孕育、产生、壮大、发展的整个历史进程,引领着人民司法的前进方向。从抗日战争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到新时期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邹碧华法官的先进事迹,对党忠诚、联系群众、锐意改革、司法为民等内在精神传承至今。贵州法院系统将持续推动已出台的《关于全面传承法治红色基因接续推动新时代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赓续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凝聚起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胸怀国之大者,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当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出台,赋予贵州建设“四区一高地”的全新战略定位。贵州法院系统主动融入发展大局,聚焦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司法需求,以更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
第一,全面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贵州法院系统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涉疫违法犯罪、毒品犯罪、养老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努力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
第二,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贵州各级法院围绕贵州省委提出的“努力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法治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目标,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契约精神、规则意识,积极营造依规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深入推进府院联动机制,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推进破产审判更好发挥淘汰落后产能、合理配置市场资源的作用,更好服务产业结构供给侧改革。强化善意文明执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充分彰显司法“温度”。
第三,全面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绿色生态成为贵州的发展底色和亮丽名片。贵州各级法院致力于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创新发展,环保法庭从全国首家增加到34家,以现代司法守护贵州的绿水青山。贵州法院系统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认识和把握“双碳”目标,不断探索完善司法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三、坚持厚植人民情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人民性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为判断标准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赢得群众理解、信任和支持。
第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人民法院是司法权力的行使者,更是社会的服务机关。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推动诉源治理、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等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多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让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
第二,牢固树立公正意识。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新时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坚决抵制各种干扰。必须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第三,牢固树立效率意识。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只有及时兑现的正义才是最高的公平正义。当前,人民群众对于司法机关及时解决纠纷,恢复权利状态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人民法院要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智慧法院建设等多措并举,不断挖掘内生动力,提升司法供给能力,有效缩短办案周期,让正义的实现进一步提速。
四、坚持锤炼过硬本领,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近年来,贵州法院系统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实战大练兵、“四化”大练兵、新形势大练兵和高质量大练兵,努力让每位法院干警练出高素质,每项工作干出高成效。
第一,强化法律政策运用能力。深刻理解法律内涵,准确适用法律规定,把握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特别是针对当前网络犯罪、网络纠纷和涉疫纠纷等引发的新法律问题,更加需要聆听时代声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精准运用法律政策,避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确保司法案件的裁判符合当下社会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
第二,强化审判业务能力。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以规范全面的证据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加大裁判方法、类案裁判规则培训力度,形成运用科学方法分析案件的裁判思维。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升公开庭审能力,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有效防范冤错案件产生。
第三,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穿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重大敏感案件做到及时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和依法稳妥审理,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强化司法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引导司法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第四,强化群众工作能力。人民法院工作直接面对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法院干警的业务水平、服务态度是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感知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窗口,直接影响到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的认同。贵州法院系统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着重提升法院干警的沟通能力、释法说理能力和组织调解能力,秉持真诚恳切的态度,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努力赢得群众的信任。
第五,强化科技应用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实践证明,科技应用能力是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加速器,是司法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近年来,贵州法院系统依托贵州大数据发展优势,着力提升法院干警科技应用水平,推进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以“智慧”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公信”。
第六,强化法治宣传能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惩恶扬善,让社会正气充盈、正义彰显。加强普法宣传和案例发布,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培育人民群众的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
(作者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