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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市政协专门委员会 凝心党支部工作的意见

发表日期:2023-01-30 00:00:0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4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1〕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市政协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全面推动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以党的建设引领政协履职成效提升,现就加强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凝心党支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市政协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积极探索政协基层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发挥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凝心党支部在政协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强政治、带队伍、促履职、增团结、凝共识,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和市委“1558”发展思路,全面提升履职效能,把党的全面领导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安顺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二、性质定位和主要职责

性质定位。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凝心党支部,是市政协党组决定成立的本届市政协任期内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功能型党组织,受市政协党组领导,对市政协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市政协党组委托市政协机关党委对凝心党支部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凝心党支部按照一方隶属、双重管理的原则对党员委员进行管理,不发展党员,不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不设任期,不进行换届,其作用发挥与本届市政协任期同步。各凝心党支部管理的党员由本届市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和市政协机关部分党员组成,党员委员的组织关系隶属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委员除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三会一课”等活动外,还须自觉接受市政协凝心党支部教育管理,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进行党性锻炼。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和市政协党组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突出政治功能,强化党组织在政协工作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加强对党员委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委员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合作共事、廉洁奉公等方面的模范作用,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和组织引领作用,推动全体委员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把党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强化理论武装、开展履职活动、推进团结合作、健全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引导全体委员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正风肃纪,树立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主要任务

加强政治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团结和引导党外委员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坚决落实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在道路、方向、目标上形成统一意志和步调,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始终同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

加强思想建设。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是政协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把理论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推动全体委员把履职实践与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感受新成就、领悟新思想,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加强能力建设。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专门委员会是政协履职的重要载体。凝心党支部要立足委员主体作用和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开展党的工作,严格要求党员委员进一步增强先锋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团结和引领党外委员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提高履职能力水平,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各专门委员会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以党建引领能力素质提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组织开展好政协各项基础性工作,为推动政协高质量协商议政、高质量视察调研、高质量资政建言、高质量凝聚共识等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关系形象,作风体现素质,政协党的作风建设是政协作风建设的关键。凝心党支部和党员委员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转作风改作风的表率。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认真落实《全市作风革命二十条措施》,着力解决学习“虚”、调研“浅”、会议“长”、落实“慢”、干部管理“软”等问题。党员委员要弘扬党的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在同党外人士打交道时,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待人,以民主的作风、良好的形象团结人、影响人。

加强纪律建设。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政协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凝心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党员委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担当,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政协活动中决不允许发表任何与党中央大政方针相违背的言论,以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以共产党员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委员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

四、工作要求

突出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政协是政治组织,抓好政协工作必须首先抓好党建工作。市政协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市政协党组要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担负起党的建设重大政治责任,抓好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市政协机关党委要按照市政协党组关于政协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凝心党支部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管理,推动支部工作见实效、出亮点、创经验,推动“两个薄弱”问题有效解决。凝心党支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支部书记是各专委会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依托专委会在政协履职中的基础性作用主动研究、主动谋划、主动落实党的建设工作。

突出履职导向,把党建工作放在政协履职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各专委会在政治理论学习、研究协商议题、开展视察调研、组织专题协商、联系服务委员、撰写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和贯彻落实中办发〔2021〕57号文件分解责任中,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前置性”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把党的大政方针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强化理论武装、开展履职活动、推进团结合作、健全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突出党建品牌,探索创新政协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强化创新意识,加强政协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勇于树立“创先进、争一流”的思想,结合政协实际、突出政协特色,积极创建“五心五凝”党建新品牌。忠诚核心凝聚政治共识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持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淬炼丹心凝聚思想共识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在履职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进“四个认同”,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围绕中心凝聚发展共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建言资政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铆定圆心凝聚团结共识筑牢重要阵地、巩固重要平台、畅通重要渠道,更好联系服务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加强团结民主,画出最大同心圆;贴近民心凝聚奋进共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最大限度汇聚共同奋斗力量。

突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政协基层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和各凝心党支部要立足我市政协党建工作需要,学习借鉴其他地方政协党建工作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规则、“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制度、党员委员管理考核规定、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办法等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推动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

 

 

 

 

 

 

 

 

 

 

 

 

 

 

 

 

 

 

 

 

 

 

 

 

 

 

 

 

 

 

 

 

 

 


政协安顺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凝心党支部

工作规则(试行)

 

为推进政协安顺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凝心党支部(以下简称“凝心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和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4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1〕57号)及《中共政协安顺市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凝心党支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协党通〔202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宗旨,把党组织建在专门委员会中,更好地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党员委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委员在政协履职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政协委员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安顺共同奋斗。

    第二条  组织形式

(一)凝心党支部是中共政协安顺市委员会党组(以下简称“市政协党组”)决定在各专门委员会设立的党组织依托各专门委员会在政协履职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展党的工作。

(二)凝心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书记1名,宣传统战委员纪检组织委员1名。支部书记原则上由专门委员会党员负责同志担任,对市政协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市政协党组委托市政协机关党委对凝心党支部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三)按照“一方隶属、双重管理”的原则,党员委员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结合市政协现有专门委员会编入专委会凝心党支部,接受原单位党组织和凝心党支部双重管理,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进行党性锻炼。

(四)凝心党支部不发展党员,不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不设任期,不进行换届,其作用发挥与本届市政协任期同步。

第三条  主要职责

(一)组织党员委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省委、市委和市政协党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国家法律法规、政协理论知识和委员履职所需基本知识。认真组织“书香政协”等读书学习活动,促进党员委员和党外委员履职能力的共同提升和思想上的共同进步。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和组织引领作用,把党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履职活动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全体委员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

(三)加强对党员委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旗帜鲜明、亮明态度,在政协履职活动中决不允许发表任何与党中央大政方针相违背的言论。

(四)经常听取党员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对党外委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宣传、释疑解惑,进一步凝聚人心、形成共识。

第四条  工作目标

(一)忠诚核心凝聚政治共识。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二)淬炼丹心凝聚思想共识。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在履职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进“四个认同”,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三)围绕中心凝聚发展共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建言资政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铆定圆心凝聚团结共识。筑牢重要阵地、巩固重要平台、畅通重要渠道,更好联系服务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加强团结民主,画出更大同心圆。

(五)贴近民心凝聚奋进共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最大限度汇聚共同奋斗力量。

    第五条  组织生活

(一)党支部书记主持凝心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有关会议。党员委员严格按规定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同时参加凝心党支部组织生活。

(二)凝心党支部要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结合专委会工作实际,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党员大会,如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党员大会可邀请党外委员列席。支部书记年至少为支部党员1次党课,其他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上党课。结合专委会工作形式多样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各凝心党支部要把“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活动与专委会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要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微信学习群定期推送学习内容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委员开展学习讨论交流。

(三)各专委会在开展专题协商、调研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时,把党建工作作为“前置性”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四)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委员之间要对履行职能、建言献策、参加政协工作等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反馈到党员委员组织关系所在的支部,并作为委员履职量化考核的重要参考。

(五)凝心党支部要创新各种方式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及时掌握党员委员的思想动态,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市政协党组报告。

第六条  联系委员

(一)党员委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始终把党员身份作为第一身份,坚持把思想政治引领落实到履职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带头抓好学习教育,带头履职尽责,带头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引导党外委员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党的建设新成效,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二)建立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机制,原则每位党员委员联系1-3名党外委员党员委员在参加市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各类会议和调研、视察、考察等各项活动时,要加强与党外委员的联系,主动征求对有关议题的意见建议通过电话、走访、座谈、谈心交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邀请调研等多种方式,经常主动加强与党外委员的联系。

(三)党员委员要积极向党外委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和市政协党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四)党员委员要广泛听取党外委员对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所在凝心党支部做好反馈工作。要积极将党支部有关会议精神向所联系的党外委员进行传达,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

第七条  机制保障

(一)凝心党支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党支部日常工作台账,加强支部工作信息反映、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党支部书记每年向市政协党组和本支部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

(二)按照“整合功能、一室多用、多室合一”的原则,各凝心党支部充分利用市政协机关党员活动室、政协书画院、政协书房等场所开展活动。

(三)市政协办公室每年将党支部工作运转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确保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