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交往日益发达的现在,银行卡成为了我们每个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金融工具。近年来,使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案件高发,这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国家安全、侵蚀社会诚信根基。为坚决遏制网络诈骗及洗钱犯罪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金融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贩卖银行卡等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这是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必要措施。
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银行对客户卡内超出正常思维出现的频繁的、快进快出的大额现金进行监控、限制无可厚非。但一切均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为前题。当前银行采用模形设计抓取大数据大范围的风控措施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银行高层应引起重视。
误判一:如某些客户是开批发店、网上淘宝店的,每天有多笔钱款从全国范围不同地区进入,属于正常经营范围。银行在未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将客户银行卡锁死,让客户到银行解释可以理解,但客户提供证据解锁后又出现一而再,再而三的情况,此时银行就应该反思,这是否严重侵犯了群众的正常经营。
误判二:客户买房子向兄弟姐妹及朋友借款,款项分几天内大笔分批转入账户属于正常范围。仅仅是大笔进账,一笔转入房开公司触及模块被风控,这种情况不应该发生。银行应事先主动联系持卡人,了解资金大额进账原因,只要客户提供相关证据,应立即恢复正常,不能限制客户的交易。
误判三:客户半年内(存在银行未统计网上消费,且统计大多数客户均未超半年的情况)未到银行柜台或ATM机取钱被控制。客户活期存款长期不动是低成本存款,对银行来说是好事,应鼓励。且现在是网络时代,大多数人已习惯了网络交易,能少进银行则少进银行。客户长期不动属于正常行为,银行将客户长期不动款项锁定,让客户到柜面解锁,这种控制十分不合理。
建议:
一、银行通过数据模块抓取大数据,由后台逐笔审查,对购买、租借银行卡来频繁转账等确认为系诈骗、洗钱、网络赌博、套路贷的,除采取风控外,还应将信息推送到公安机关。对假性异常数据,经核实为正常经营的,应自动解控,不能无故打扰群众生活。
二、对已经解锁客户又出现数据异常的,更要认真甄别,不能在解锁后再次出现让客户多次往返银行解锁现象。
三、对群众的工资卡,特别是老年客户的工资卡不要轻易锁卡。信息不全的,发短信请客户抽空来完善信息即可。卡内资金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往来的,只要金额不大,不应认定为异常而锁卡,电话核实即可解决。
四、对银行卡存在多笔汇入,一笔转出或快进快出的,不能一味地推断为不合理。暂时无法判别的,先列入可疑名单临时锁卡。同时及时电话联系客户,了解客户操作意图,让客户提供相关证据。如果是正常的生意来往转账,只要证据充分,由后台快速解锁。
五、取消银行对客户长期不动户的控制。客户活期存款长期不动是客户对国家的贡献,对银行来说,这是低成本存款,应积极鼓励,不要用锁卡等不合理行为寒了群众的心。
(民革党员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