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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选登-关于改革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建议

发表日期:2022-07-11 00:0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省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安顺市委、市人民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安顺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顺市关于落实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促进了全市科技事业发展。但是,在科研经费管理实际执行层面仍然存在四困,严重影响了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预算编制“繁”。从一般科技项目合同书的预算表来看,“经费概算”划分细,总体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以直接费用为例,又分为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等9个科目,没有一定的财务知识,难于做出相对合理的预算判断。二是经费管理“刚”。“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项目需按照资金预算执行,但是由于科研活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些费用的发生往往要随着科研工作的进展来进行必要的调整。科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没有调剂权,需向项目管理部门申请和备案批准,严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这也是项目执行中后期时常出现的问题。三是拨付时间“长”。科研项目资金的拨付一般要经过预算批复、财政拨付、科技管理部门拨付三个环节。按照《安顺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项目申报受理截止到项目立项公示需在90日之内完成,往往是科研项目已评审立项,但资金批复下拨程序还未完成的情况,对于科研项目实施特别是受农时制约的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影响较大。四是财务报销“难”。此类问题主要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等按照行政体制管理的单位。由于科研活动的特殊性,经费支出事项往往与行政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不相符,科研人员在开展繁重科研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找票”、“贴票”“写说明”等经费报销工作,造成了财务人员很担心,科研人员很烦心的局面。

工作建议:建议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改革完善。一是扩大财政经费使用自主权,降低经费管理刚性。减少预算科目设置,向科研单位及人员扩大预算编制、调剂、结余资金的自主权。二是理清各方职责要求,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从优化经费拨付的“三个环节”入手,完善拨付流程,明确拨付时限,压实拨付责任,力争实现科研经费拨付“环环相扣”,减少在途时间。三是优化程序,解决经费报销难点堵点。推动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不再让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报销上花费精力。项目承担单位不断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切实解决科研人员“找票”、“贴票”“写说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