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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选登-关于加强基层人口基本数据统计工作的建议

发表日期:2023-02-09 00:00:00

人口基本数据指标包括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这些指标反映了一个地区人口规模基本状况。全面准确掌握和分析人口基本数据,有利于地区制定相适应的人口发展规划、有助于政府科学决策和完善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我市获取人口基本数据的主要渠道目前主要三个:一是由统计部门抽样调查和人口普查获取。平常年份抽取1‰人口调查推算全市常住人口(数据不能具体到村)。每五年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常住人口,计算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每十年进行全国人口普查,全面统计人口基本情况。二是由公安统计系统每年可获取户籍人口数、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数据由公民主动到属地派出所依法登记。三是由卫生健康部门系统的贵州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查询获取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但在实际应用中发现,三个渠道获取的数据,存在差异。如2021年全市常住人口数,统计部门为245.88万人(不能具体到乡、村),卫健部门统计为2456259人。2021年全市户籍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公安统计年报分别为2979776人、35263人和20701人,卫健部门统计分别为3016560人、20967人、13295人。

通过调研,我市获取的人口基本数据都是通过乡级填报,逐级汇总形成。统计部门数据是年底或普查年份通过培训后由乡镇组织人员入村入户调查,调查人员基本不固定,调查经费由国家拨付,且只有普查年份人口数据才能具体到乡、村、户。公安户籍统计由乡镇派出所根据个人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上报,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年报反映的是当年来上户和销户的人数,并非反映当年出生和死亡人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村级有日常的统计队伍,由村计生人员(卫生人员、村干部等)按月填报报告单,按月报给乡卫健办,再由乡录入系统,反映的是年末总人口数和当年出生、死亡数据。因此,数据准确是否准确关键在于基层。

为确实提升人口基本数据质量,为政府决策提供准备的人口数据,建议:一是基层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人口统计工作纳入经常性工作。确保每个村要有相对固定的统计人员,且把村级统计人员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二是规范村级人口基础数据,统一报表,统一口径、统一时点(时期),才能客观真实反映人口基本情况。凡是由村级提供的数据均需由村委会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乡镇级。三是基层需要加强人口基础数据的日常比对工作,由政府牵头,统计部门、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辖区范围人口数的比对,确保村级人口数据不重不漏。四是把人口数据统计工作纳入对乡镇高质量考核,加强质量督导。

(市政协委员 杜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