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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选登-关于加强我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发表日期:2020-07-02 00:00:00

随着我市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增多,对物业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我市的物业管理的总体发展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物业监管力量薄弱、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企业履约仍不规范、老小区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为此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物业管理意识。各级具有物业监管责任的单位,利用上门入户、发送微信短信、设置宣传台等形式,加强对《安顺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增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效,全面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行业认识,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物业管理活动。发挥公职人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业主自觉缴费,倡导文明新风,遵守小区管理,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环境。

 二、切实壮大基层监管力量。顺应市政府下放行政管理权力的改革要求,积极推进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充实部分市级物业监管执法人员到基层,扩大一线执法队伍,赋予区房产局的执法权限。街乡物业办增加专职人员,社区设置物业指导员岗位。真正建立起区房产局行政主管、街乡属地管理、社区居委会网格化管理、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的物业监管新机制。

三、充分发挥物业维修资金作用。把物业维修资金下放给区房产局代管,减少环节提高房屋养老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优先补齐小区功能短板,拆除违建,解决水、电、路、气、通信、停车等需求,因地制宜,实施智慧安防、配套停车场及充电桩、活动设施、物业服务等,完善提升小区功能,继续加大力度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建立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物业服务企业有物业服务乱收费、不按协议服务、擅自停水停电、阻碍业主出行、威胁恐吓业主、未按法律规定公示信息、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政府相关部门记入企业黑名单。采取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信用信息共享,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供稿人:民革安顺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