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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选登-亟需对农村自建住房加强监控和管理

发表日期:2020-08-18 00:00:00

民盟安顺市委反映 :现在农村条件越来越好,无论走到哪个乡下,最抢眼的就是每家每户的房子。经过脱贫攻坚的努力,村里面的危旧房已基本全部拆除,每家每户都住进了安全舒适的房子里,而且很多人家还是几层的“小洋楼”。

虽然看到农村这翻天覆地的变化,每个人都感到欣喜,但是这样的房屋存在着相应的社会问题和巨大的安全隐患,通过对我市部分乡村调研,发现以下问题:

一、房多人少造成资源浪费,甚至有的“因房返贫”

现在农村建房存在严重的攀比心理,你家建两层,我家就建建三层,他家一看马上加成四层,根本没有想过家里有几口人,有多少房子就够住了。另外,很多新建房主全家都是城镇经商或务工,基本是春节才回家一住,农村房屋使用率极低。这就造成农村出现了建房过剩的情况,建房过剩进而会造成以下后果:一是“因房返贫”。建房是需要花费大量资金的,老百姓要辛辛苦苦劳动几十年才能建得起好房子,很多人家房子建好了,生活成了问题,有的还欠了一屁股债,个别的甚至“因房返贫”。二是浪费资源。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有可能扩展到哪个村庄,这就将导致政府的赔付金额增大,加大了拆迁的难度,会影响城镇化建设的进度和发展。

二、建房存在管理缺失,财产及人生安全堪忧

一是建房用地的安全问题。目前很多农村新建房么建在自家(或者自行调用)的农田里,甚至有的还建在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更多的都不能办理相关手续,随时面临被强制撤除的风险;二是建房质量的安全问题。前的农村建房没有正规的建筑队伍进行,而且建房工程质量也没有住建部门收,大部分都是以砖混为主,很少有钢筋混凝土的框架式建房,防震能力较弱,4.0级以上的地震都经不住。

因此,建议:

一是除了对城乡住宅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外,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自建房屋的审核和管理,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规划农村新的建房用地,同时核准户籍人口数,按一定合理的人均平方数批予建房,这样既可避免解决房子过剩问题。

二是加大农村新建房监管与引导力度。建房前图纸必须按照统一的强制性规范进行审批,建好后再按照要求予以验收,合格后方可颁发相应证照。若不按照规范和不按照审批的图纸来进行施工的,工程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的,应给予强制性拆除重建,这样既可保证老百姓的安全,也便于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供稿人:民盟安顺市委)